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新设个体工商户503万户,同比增长14.3%;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1万户,同比增长7.6%,尤其是3月,全国新设外商投资企业4818户,单月同比增长44%。
新设经营主体数据体现出他们对中国经济的预期向好。经过多年“放管服”改革,我国前置审批大幅削减,外商投资准入建立负面清单,在大多数创业者想进入的领域,制度性门槛已经相当低了。随着企业注册全程电子化,我国普遍实现了工商登记“一次不用跑、一天全办好”。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主体还会面临各种各样的实际困难。
去年,在各地试点的基础上,我国提出大力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为企业提供开办、工程建设、惠企政策兑现等集成化办理服务。这项工作正在持续推进中,企业办事效率显著提升,成本大幅降低。目前经营主体痛点主要集中在经营过程中遇到一些有碍公平竞争、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够统一等问题。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需要“破四唯”,即破除唯体制、唯规模、唯地域、唯关系的准营门槛,以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为经营主体成长提供优质土壤。
不能“唯体制”,在某些领域排斥民营企业,或者在某些领域觉得国有企业不灵活,外资企业更有实力。这种以出身论英雄的刻板印象要不得。不能“唯规模”,只盯着大企业,看不上小企业,有些地方甚至明文规定成立3年以下的企业不能参与项目。这种与企业实力、能力无关的偏好不利于发掘有潜力的企业。不能“唯地域”,当前某些领域依然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去年商务部等17部门出台措施强调“促进跨区域自由流通,破除新能源汽车市场地方保护”,可见各领域地方保护主义的石头,要抓紧搬开。更不能“唯关系”,只给熟悉的、甚至有利益关系的企业开绿灯,给不熟悉的企业设障碍,类似情况容易让经营主体寒心,应注意防范、杜绝再次发生。
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企稳回升的关键期,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稳固。针对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有碍公平竞争的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明确提出“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反垄断法规定不得对外地商品设定歧视性措施,或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要尽快把这些政策落到实处,打通痛点、堵点,让经营主体在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下,专心致志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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