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文斌: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能够创造奇迹,民营经济功不可没。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正确理解党中央方针政策,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实现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我国深化改革所面临的一些深层次问题,我们要一如既往地吃改革饭、走开放路,全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深刻把握重要意义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必然要求。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发展过程中还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们的发展水平还很不平衡,区域、城乡、行业之间的发展差距尤其是收入分配差距还比较大,经济发展特别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与发达国家还有不小的差距,广大人民群众对社会和自身发展也有着更高的诉求和期待。这就需要充分发挥和调动民营经济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解决就业问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进而为逐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差距贡献更大力量。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高水平开放的必然要求。我国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要积极推进产业的数字化转型、绿色转型,向创新要动力、要红利。在全国高新技术企业中,有相当多的民营企业。释放民营经济的创新动力、发展动能,有利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以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质量变革。同时,在推进高水平开放过程中,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的有机衔接,也需要进一步发挥民营经济的重要作用。2022年,民营企业占我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达到了50.9%,年度占比首次超过一半。这份成绩单说明,民营经济在我国不断加大开放力度进程中作用凸显。
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可以说,能否解决好民生问题是检验经济发展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带来更稳定的收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同样需要不断发展壮大民营经济。
全面认识独特优势
民营经济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对经济社会发展、科技创新、就业、财政税收等发挥重要作用。
第一,民营经济是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源。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当今世界各国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创新的竞争。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国许多民营企业家大力弘扬创新精神,敢于承担风险,敢为天下先,重视技术研发和人力资本投入,为我国改革开放作出了重要贡献。新征程上,在发展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等方面,民营企业将是重要力量。
第二,民营经济是吸纳就业的重要蓄水池。只有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有长期的社会稳定与和谐。目前,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民营企业数量众多,对于保障和扩大就业能够发挥独特优势,每年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对解决就业问题起到了“稳定器”的作用。
第三,民营经济是国家税收的重要增长极。税收是国家有序稳定组织财政收入并用于公共事业的主要方式。民营经济对加强税收保障能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随着民营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其对税收的贡献率也不断提升。近年来,国家通过推进税收征管改革、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等,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民营经济的发展,从长远上也有利于民营经济为国家提供更多的税收。
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
高质量发展对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千方百计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实现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践行党中央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理论和政策。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一直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我们要结合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结合中国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深入学习研究和宣传民营经济在我国高质量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在理论上讲清楚、搞明白,才能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要落实好《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着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进一步优化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引导民营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找准定位,通过企业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在民营经济遇到一些特殊困难的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考虑民营经济特点,完善政策执行方式,加强政策协调性,推动各项优惠政策精准直达,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保护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从制度和法律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下来,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在我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很多民营企业家在党的领导下,艰苦奋斗、破局创新、造福民生。要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全面梳理修订涉企法律法规政策,持续破除影响平等准入的壁垒,完善公平竞争制度,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空间;培育壮大民营企业家队伍,宣传优秀民营企业家的先进事迹;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家遵纪守法、坚守底线,诚信清廉、奋发进取,引导民营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高质量发展。
积极推动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协同创新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要落实好国资委印发的《关于推动中央企业民营企业协同发展的工作方案》,加强顶层设计,推动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全方位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要聚焦国家战略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加大企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鼓励、有效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国家重大创新,推动企业在关键核心技术创新和重大原创技术突破中发挥作用。
同时,民营企业要践行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在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发挥更大作用,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作者:夏文斌 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原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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