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不可缺少的重要一环。中国人民银行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出台25条具体举措,从信贷资源、债券市场、资本市场、外汇市场、考核激励、配套措施、组织保障7个方面提出持续加大对民营经济的金融投入。25条具体举措向市场释放了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强烈信号,对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发展信心,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当前,金融机构持续加强民营企业金融服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要努力做到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与民营经济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相适应,各方仍需多措并举,协同发力。
首先,要不断畅通“股债贷”三种融资渠道,形成正向引导的长效机制。此次《通知》明确沿用“三支箭”的政策组合拳形式,从信贷、债券、股权融资渠道出发,多角度强化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企。同时,明确扩大民营企业贷款与债券融资规模的量化目标,作出了支持民营企业上市和再融资的相关政策安排。
其次,强化金融机构服务民营经济的正向激励,以政策导向和制度设计提高积极性。《通知》要求通过加大货币政策工具支持、强化财政奖励和保险保障等方式,加大对金融机构的政策激励和扶持力度。通过完善融资配套措施,切实增强民营经济的活力,提升民营经济的金融承载能力。当前,不少民营企业在获取金融支持时普遍存在缺乏有效担保、缺乏足够征信、缺乏支撑数据的情况。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通知》提出“增强民营经济金融承载力”,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金融机构、政府三方责任共担,以及损失分担机制的角度,着眼于修复融资信心,推动问题解决。
最后,引导金融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引进来”,助力民营企业国际化发展。《通知》分别从经常跨境投融资、金融服务、项目结算3个方面给出具体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实现国际化和高质量发展。当前,国内外贸形势面临一定挑战,金融机构应更加积极作为,为民营企业“走出去”提供国际结算、汇兑、套期保值等各类金融服务便利,指导民营企业有效防范跨境投融资风险。
金融机构要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服务目标和重点,优化对民营经济的服务方案,不断细化服务措施,加大对科技创新、专精特新、绿色低碳、产业基础再造工程等重点领域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此次《通知》的出台恰逢其时,针对金融高质量服务民营经济提出了明确目标,也为完善长效机制指明方向。相信伴随《通知》推进落实,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质效将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有望持续增强,民营经济有望迎来新一轮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