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汉江中院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有温度” 打官司不用找关系“专项执行”兑现胜诉权益
民营企业一般来说都不愿意打官司,在很多人看来,“打官司实际上是打关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直属的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汉江中院),经过近一年的努力,锚定打破这个“魔咒”,实施一系列“组合拳”,真正让民营企业家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汉江两级法院涉企民商事案件新收6049件,审结4641件,结案率为76.72%;涉企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时长降到42.85天,二审降至41.4天。审判提速了,并不意味着质量的下降,今年上半年汉江中院一审民商事案件服判息诉率达89.02%,生效的判决被发改率0.07%,全省排第二。在省法院考核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汉江两级法院步入第一方阵前列。
“这个数字来之不易。”采访中,汉江中院民二庭庭长苏哲、立案庭负责人印坤、营商办副主任张茂几乎都提到这一点。
2022年9月30日,来汉江中院赴任的院长闫小龙,上任没多长时间,就“享受”了省高院约谈的“待遇”——此时的汉江两级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省中院倒数第二。当头一棒,促使新上任的院长和党组一班人下决心要扭转这个局面。
怎么扭?向企业家问计问策。法治化营商环境好不好,上级法院的考核固然重要,但涉诉企业家的感受才是金标准。
为此,两级法院院领导带队走访辖区工商联、商会,召开民营企业家代表座谈会,请他们谈意见、谈感受、谈对审判的希望,摸清企业家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所思所想,有针对性的对症下药。同时,也对民营企业家灌输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
根据上级法院的要求和民营企业家的诉求,汉江中院提出了“党组重视、调整机构、定期研判、每季通报、督办落实、考核兑现”的工作思路,构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考核管理机制与“五增五减”“上诉案件移送提速增效创一流”“有信必复”三个重点项目的工作体系。为此,他们响亮地提出了“不找院长找法律”“让败诉者心服口服”的口号,并把它作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
确保“阳光下裁审”
怎样让来打官司的民营企业不用找关系?汉江中院有自己的做法。
现在,无论你因何事拨通汉江中院任何一位同志的电话,都会收到这样一段铃声:“汉江中院温馨提示:请不要违规插手过问案件、打探案情、说情打招呼,干涉司法人员办案,否则会全面如实记录在案并向组织汇报。若您有案件需要查询,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谢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在法院工作的同志都知道,这个“记录”,是悬在每个人头上的一把“剑”,让大部分打招呼者望而止步。“我审理涉企案件年数较长,过去一个案子来了,原、被告都在找关系,方方面面打招呼的比较多,这一年来,没有一个人为案子的事找过我。”苏哲介绍。
汉江中院党组通过调研分析,民营企业家在打官司的时候实际上是不患败诉而患审判不公,反映强烈的是“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为此,他们从制度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让企业家们看得明明白白——确实没必要找关系。
首先在立案环节,随机挑选主审法官,做到当日立案,当日移送主审法官。法官要做的一件事是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对当事人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审判长确定的裁判意见,要经过合议庭所有成员表态后形成多数意见,甚至要经过七人组专业法官联席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表决。这就让一个案子实现了“在阳光下进行裁审”。而同类型案件的判决,在汉江中院辖区也达成共识,按统一的标准执行判决。
不仅如此,汉江中院在全省法院率先开展“有信必复”,并制定了实施细则。构建涉诉信访事项归口挂账、梳理识别、交办转办、反馈回复、督办问责闭环管理机制,以规范程序性回复和实质性回复办理流程、时限、方式为重点,推动实现“有访必录、有信必录、有录必全、有信必复”。这也为领导了解审判质量,纠正审判中出现的不正常现象提供了线索。对诉讼双方来说又多了一个救济的渠道。
“让败诉者心服口服”
汉江两级法院建立了“判后答疑制度”。一般法院在判决下达后,当事人如果对判决不服,会提出自己的异议,他们要求承办法官或在电话中,或在“判后答疑”时向当事人释法明理,帮他们解惑,通俗一点就是这个案子为什么要这么判。
天门法院法官庞小丹告诉记者,他们办过的一个案件,两方当事人针锋相对,法官在开庭前就到被告处详细了解情况,并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不成判决后,法官多次给双方释法明理,解释这样判的依据。
经过努力,原、被告被法官的真诚打动,双方均未上诉,也无其他纠纷。这是一个极端的案例,一般当事人的矛盾达不到这种程度,但汉江两级法院要求法官坚持做好判后答疑的工作,这么一来,汉江两级法院当事人信访、上访、闹访的事件明显下降。同时,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上诉很少。
89%的息诉率,正是当事人对汉江法院判决质量的肯定。
“专项执行”兑现胜诉权益
民营企业家普遍关心的判后执行问题,也一直是困惑法院的老大难问题,如何让当事人赢了官司能拿回自己的利益?汉江两级法院今年常态化开展涉民企案件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上半年,汉江两级法院共执结案件6676件,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99.78%,发放执行案款3.3亿余元。对于一些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汉江中院积极争取辖区党委的支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推动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胜诉企业的利益得到了维护,那些因一时经营不善而陷入债务违约困境的企业,同样有焕发新生的机会。
某石化公司是一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是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一级供应商,因市场和管理等方面原因,债务沉重、资金链断裂,企业生产陷入困境,被申请破产。2022年,在汉江辖区仙桃法院主持下,该公司重整成功,法院对涉及该公司的旧存执行案件信息进行清理,出具信用修复证明,帮助该公司恢复商誉,使其得以顺利融资,及时恢复生产经营。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闫小龙表示,下一步将对制定的各项规则、意见、办法进一步落实和督办。“我代表中院党组,向民营企业家郑重承诺:在汉江两级法院打官司不用找关系,我们会以实际行动努力为企业家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优良法治化营商环境,也欢迎企业家们对汉江两级法院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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