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工商联制度创新推动商会党建向上“登台阶”
日前,黑龙江省工商联2023年直属商会党委(扩大)会议在哈尔滨市召开。黑龙江省总商会副会长、直属商会党委副书记、省潮汕商会会长黄瑞杰,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委委员、省福建商会党委书记杨绍峰等50多位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党组织负责人和代表参加会议。黑龙江省工商联党组成员、直属商会党委书记沙育超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了解,此次会议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意见》,推动《关于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落地落细,推进黑龙江省工商联所属商会党建会建工作走深走实。
商会党建需常抓不懈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黑龙江省考察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黑龙江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发表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之际,召开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委(扩大)会议恰逢其时、意义不凡。
会议提出,做好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团体会员党建会建工作,要充分认识工商联和所属商协会组织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研判、准确把握工作对象数量、规模及实力,发展的内、外部环境和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重大变化,根据变化科学应变、主动求变,适时调整商协会工作任务,积极教育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人士适应时代变革和环境变化,夯实发展基础。健全强大的商协会组织体系,为工作提供有效支撑,把会员企业和企业家有效团结凝聚起来,不断增强党对民营经济的领导力,形成行之有效的龙江方案。
会议要求,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商协会组织建设实现高质高效发展,要始终坚持促进“两个健康”主题,要充分发挥商协会党组织书记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商会内部治理,畅通渠道强化联系服务职能,积极主动想办法、谋良策、出实招,推动组织建设水平向上登台阶。
党建促会建成果丰硕
据黑龙江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委常务副书记白金龙介绍,今年以来,商会党委积极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工商联党组对所属商会党建工作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要求,大力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并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推动商会党建工作不断发展。
“直属商会党委积极开展商会党建调查研究,按照省委组织部关于协助开展民营企业党建工作调研的要求,组织哈尔滨市工商联、省福建商会等8家单位开展党建工作座谈,形成了调研报告。”白金龙说。
“商会党建工作目标就是促进会建。”沙育超表示,商会党委要把指导商会党建工作聚焦到大力促进工商联所属商会改革和发展上来,大力开展商会建设工作调查研究,对商会和企业座谈会涉及省内层面需要协调解决的意见建议和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并把党建优先作为任务指标指导开展商会换届和筹建工作。通过积极联系考察团体会员商协会,联系走访,加强对商会的联系服务,组织推动商会建设培训工作。
据悉,在做好专门工作同时,直属商会党委还积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协要求,在省委统战部具体指导下,筹备省领导助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企业家咨询会。起草咨询会工作方案,收集汇总拟邀请企业家代表、战略委员会专家相关信息。
破除障碍打牢基础
2021年,黑龙江省工商联成立省工商联直属商会党委,设立商会党建工作专责机构,从省级层面理顺商会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商会党建工作。
同时,黑龙江省工商联选派由部(室)负责人担任21个直属商会的党建工作指导员,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培训辅导,加强统筹指导,充分发挥组织宣传、联系服务、协调指导作用。
两年来,黑龙江省工商联通过实施抓引领促共识、抓党建促会建、抓服务促发展、抓品牌促提升“四抓四促”措施,积极调动和发挥了商会在党的统战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工商联所属商会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政治功能不断完善,服务方式不断创新,自身建设不断规范。
2022年,黑龙江省工商联组织力量围绕全省工商联系统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对全省13个市(地)工商联及所属的541个商会组织进行了电话、问卷调查,实地走访了省工商联21个直属商会及部分团体会员。
“全省各级工商联及所属商会对党建工作越来越重视,党的组织覆盖不断扩大,商会党组织管党治党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明显增强,所属商会党建工作有了新的进步。”沙育超说,针对调研中反映问题,黑龙江省工商联党组也提出了党建引领商会组织健康规范发展的对策建议:“进一步理顺商会党建工作领导管理体制。”
沙育超提出,工商联机关要加强顶层设计,对领导和管理商会党建工作进行整体规划,探索解决党组织关系“一方隶属、多方需要”的现实矛盾,着力破解商会党建工作存在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探索功能性党支部“跨支部”双向培养发展党员的方法路径。
“打牢商会党建工作基础。”沙育超提出,要加强商会党组织负责人党务工作能力培训,推动商会党务工作培训纳入各级组织部门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商会党务人员队伍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商会配备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建立商会党务人员工作津贴和激励机制,着力解决商会党建工作没人干、不愿干、不会干等问题。采取党费支持和商会自筹等形式加强商会党建工作经费保障,为商会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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