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民营经济发展状况,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难题,提振民营企业家发展信心,实现吉林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吉林市委统战部牵头,市工商联、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市小微企业商会组成调研组,分赴经开区、昌邑区、永吉县等多家民营企业,通过线上发放调查问卷和线下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剖析民企发展问题,提出对策建议,通过完善精准有效政策环境、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营商环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等,引导企业家坚守主业、做强实业,自觉走高质量发展路子。
把脉民营企业发展现状
调研显示,吉林市民营经济经营主体数量持续增长,“四上”民营企业数量微增。截至2022年末,全市经营主体总计397293户,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计占全市经营主体比例达96.70%。全市“四上”民营企业数达到1094户,同比增长7.6%,占全市“四上”企业总数76.9%,较2021年增加1.2个百分点。
近3年来,面对疫情冲击,吉林市委、市政府密集出台进一步帮助经营主体纾困解难52条、推动工业企业纾困解难20条、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28条、促进服务业恢复发展56条、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20条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涉及财政支持、减税降费、金融和担保支持、加强用电保障、支持稳岗扩岗、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扩大市场需求等方面,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强有力政策支持。其中,吉林市工信局、市金融办会同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复工复产专题融资对接活动,“一企一策”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帮助解决融资难题。通过大力扶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吉林市不断营造企业家创新氛围。
2023年以来,吉林市深化“服务企业年”,聚焦“遍访企业解难题、优化环境促发展、协调服务增信心”主题,深入开展“九解一协调”助企服务,选派“企业知心人”下沉企业,千方百计帮助企业“干”、引导企业“变”、围绕企业“转”、解决企业“盼”,提振企业信心、激发企业活力,促使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加固、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态势。
近年来,由于受到疫情影响,吉林市民营企业经营主体数量虽然有所增长,但是税收对于经济贡献率逐渐降低。与此同时,调研组也发现,吉林市创新能力强、科技含量高的专精特新经营主体数量在逐步增加,显现出强劲发展韧性。特别是开展“九解一协调”助企服务工作以来,吉林市以企业切身感受为服务标准,以解决问题为落实工作着力点,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解决企业发展实际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效果显著,全力推动服务企业提档升级。
问诊民营企业发展困境
面对疫情等非常态因素,吉林市民营企业暴露出“小、弱、散”特点,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金融环境不完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然存在。吉林市民营经济绝大多数属于小微企业,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在应对市场变化能力上存在天然短板。当前,吉林市民营经济领域金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突出表现为融资渠道狭窄。另外,缺少大型投资公司、担保公司以及债权公司等金融担保企业,进一步导致民营企业贷款难、贷款贵。
其次,营商环境有待优化,相关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为应对疫情导致的经济发展放缓现象,近年来吉林市出台了一系列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优惠政策,但因为宣传力度不够而不能被企业及时、全面了解,致使一些企业没有争取到相关政策支持。另外,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政府支持民营经济政策措施的过程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和短板,对于吉林市民营企业发展缺少容错机制,对于民营企业的服务理念仍然有待提升。
第三,人才供需错位。目前吉林市一些民营企业高端人才培养引进、企业经理人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机制等不够完善,引人难、用人难、留人难现象普遍存在。企业家管理水平跟不上企业发展,家族制管理现象普遍存在,大多数企业缺乏核心企业文化,影响长远发展。从现阶段来看,民营企业职业经理人短缺。
第四,企业创新能力弱,缺少核心竞争力,影响企业转型升级。目前,一些民营企业在经营发展中出现困难和问题,外因是民企发展环境仍有待优化,内因则表现为研发投入不足,导致产品附加值和科技含量低。吉林市民营企业多数集中在餐饮、物流运输、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大部分研发投入很少,缺少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层次偏低,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缺乏,导致民企总体创新能力薄弱,企业平均寿命不高。
另外,一些民营企业家自身素质有待提升。还有一些缺少长远规划的企业,特别是家族式企业,有与外资谈判被收购的意愿,这种现象需要密切关注并采取相关积极措施。
对症施策助推高质量发展
针对目前吉林市民企发展现状,建议整合各方力量,借助“企业知心人”,抓实“九解一协调”,深入推进民企高质量发展。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民营企业、在行动上更放手发展民营企业,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浓厚氛围,才能够全力推动民营企业大发展、快发展。
完善精准有效政策环境,持续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要充分发挥各项政策的集成效应和叠加效应,根据实际,进一步研究更加优惠、更加灵活的扶持政策,有效发挥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作用。切实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着力解决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民企中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账款长效机制;有力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实落细。
实施民营企业家培育行动,打造民营企业核心竞争力。要大力推进民营企业家素质的提升,着力帮助民企培养、引进和留住人才,着力提升民企创新能力。引导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激发创造潜能,做到富而有责、富而有义、富而有爱。
提高服务能力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站在服务型政府的角度,为民企提供更加长期的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生态环境,赋予其在经济全面振兴中的主力军地位。优化服务环境,巩固“九解一协调”成果,形成常态化、制度化机制;优化法治环境,设立“首违不罚清单”,建立民企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依法扩大涉案企业免责免罚清单适用主体和范围;适度采取“柔性执法”方式,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完成守信践诺机制,为民企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优化审批环境,加大力度深入研究明确政府和市场的边界,进一步清理审批事项,大幅减少对企业发展的干预,坚决把该“放”的彻底放开,把该“减”的彻底减掉,把该“清”的彻底清除,真正为民营企业解禁松绑;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