援企稳岗保就业政策干货梳理,民营企业快来了解!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税收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这些人社领域援企稳岗、惠企纾困有关政策,作为民营企业负责人,您都了解吗?下面让我们看一看,都有哪些具体内容吧!
一、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1.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经办金融机构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由政府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财政部门按照实际贷款利率-(LPR-150BP)给予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2.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二、稳岗扩岗服务和贷款业务
鼓励金融机构面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稳岗效果好且用工规范的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发放贷款,支持其稳岗扩岗。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优化贷款审批流程,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增加信用贷等支持,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提供续贷支持。
三、税收减免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30%。
四、社会保险补贴
1.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含脱贫人口)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2.对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其为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五、就业见习补贴
1.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2.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各地可给予剩余期限见习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对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对企业招用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发放一定标准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失业保险阶段性纾困政策
2023年,报经国务院同意,优化调整失业保险阶段性纾困政策,分别以国办发、国务院同意部发文形式印发实施。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2.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小微企业按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60%返还,大型企业按不超过30%返还。
3.延续实施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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